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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2020-11-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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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三)负责应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四)负责应有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五)负责应有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受理向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七)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考核本院检察人员。

(九)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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